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文件
江服评字[2017]4号
关于开展15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监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教学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决定对我校15级本科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执行的标准
教学计划的执行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表为执行标准。如进行过教学计划的变更,以经审批变更的教学计划为执行标准。
二、检查内容
15级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内容包括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记录、教学计划执行过程、教学计划执行保障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检查时间)
1.分院自查:由各分院填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表》,将教学计划执行有出入的专业汇总填写《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汇总表》,经分院审核签字和教务处审核确认交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学校核查:由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督学、专家,依据《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表》和教务处汇编的《2015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抽查,并形成抽查工作简报。
3.工作要求:各分院4月30日前完成此次检查工作,并上报电子版及由教学副院长和院长签字的纸质版相关材料交到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另请各分院准备好每学期开课计划书及班级课表、异动情况审批表原始材料等支撑材料备查。
附件: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表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