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文件
江服评字[2017]5号
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强化本科教学的质量意识和教学管理的规范性,建立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机制,形成专项检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建设,学校决定以专业为单位对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主要由分管校领导和总督学、督学、校级督导、教务处和质评中心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二、检查内容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安排情况。
2.选题情况、研究过程与成果(作品)和学生成绩、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记录情况。
3.各学院对毕业生答辩前的组织安排情况、学生的答辩质量、成绩评定情况。
4.材料的归档管理的情况。
三、学院自查与材料提交要求
1.各学院对本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自评,填写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指标表,见附件1。
2.各学院对本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质量进行自评,按专业方向填写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指标表和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见附件2和附件3。
3.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手册、5%的毕业设计(论文)袋(由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随机抽取)和学院自评三项材料需在2017年5月18日前提交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四、专家检查评定
2017年5月22日-27日,学校将组织督学及校内专家按照《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指标表》、《江西服装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指标表》的指标要求对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评估。
五、反馈、整改与复查
校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根据督导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与评定意见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评定意见和要求,组织教师或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于2017年内6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校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备案,校督评组将根据情况抽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通报。
请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指标表
2.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指标表
3.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