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文件
江服评字[2017]16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监测各学期课堂教学等情况,根据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依托正方教务系统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学生评班主任和教师评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价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7日。
二、参加对象
学生评教和评班主任参评对象为:2014-2017级本科学生、2015-2017级专科生和2015级中专生(毕业班需参评)。
教师评学参评对象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评教方面:
1.学校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周密设计“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在管理端和网页端均不出现任何学生的个人信息,虽然学生须输入学号和密码,但个人信息决不会记录在教学评价结果和报告上,无论是教师本人还是管理人员都看不到某个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结果。
2.学生网评不可出现漏评、不评和多评现象,更不能代替进行评教。
3.学生如果不参加网评,将不能顺利查看本学期的成绩以及进行下学期的选课。
4.由于系统设定对学生评教问题的回答只能提交一次,提交后将无法修改,需慎重操作。
5.若在网上评教过程中发现课程、任课教师等相关信息不正确,请联系教务处文老师,联系电话:85059220,地址:行政楼北侧一楼。
6.若学生遗忘正方教务系统密码,可到所属学院办公室查询。
学生网评工作联系人:教学督导室郭老师。电话:18046769159;地址:行政楼309室
(二)教师评学方面
1.教师用自己的工号登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栏选取“教师评教学班”项目,对所任教班级进行评价(先保存,确认无误后提交)。
2.教师对评价班级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三个方面10项具体指标的分值分别填选,并填写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和今后教学工作改革的意见建议。
3.评价要客观公正,不许找他人代评。
4.合班课程要分别进行评价,选修课程不列入评学范围。
5.评学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马老师(电话:85164612)、教务处文老师(电话:85059220)。
6.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评,参评率将适时进行通报。
附:正方教务系统学生网评操作步骤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学工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