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6号),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普通高校组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督查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课堂教学建设的根本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动力,把提升教师执教能力作为课堂教学建设的主要抓手,把实践育人作为课堂教学建设的重要环节,把弘扬优良教风学风作为课堂教学建设的重要保障。不断优化培养方案,细化过程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服务保障,为全面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督查,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促进高校完善自我评估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严格教学纪律、规范教学活动、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督查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四、督查方式
在各校开展校内教学督导和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从各高校抽调专家,组成若干个课堂教学督查组。督查组专家不提前打招呼,随机入校入课堂,并在听课堂的基础上,随机访谈校内师生和察看学校教风学风等,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研究分析、评估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督查任务,并提交督查报告,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五、督查内容
1.听课堂:通过听课看课,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素养、教学效果等。听取教师授课过程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逻辑内容、学科深度广度、语言表达、驾驭课堂能力、启发思维、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等方面情况。
2.访师生:随机访谈校内师生。听课结束后,与授课教师开展访谈交流,浏览教师携带的教学材料,了解教师潜心教学,服务教学情况。与学生开展访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教学获得感,对教师授课情况做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3.察校园:察看校容校貌、学生学习风气、文明养成情况,感受学校教风学风、育人氛围和校园文化等。
六、督查人员与工作职责
省教育厅将建立教学督查专家库。从专家库中向每校派出3-5名教学督查专家,每名专家每学期在任务学校分别完成3-5节课的听课量,及时向学校反馈教学督查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并报省教育厅。
七、督查情况反馈
省教育厅将于每学期结束后将专家督查情况向被督查学校反馈。各校要重视督查结果的运用,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做出整改,进一步健全教学督查导向,把对课堂教学的督查结果作为考核业绩、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